電池檢測,莫成國產手機“攔路虎”
電池檢測,莫成國產手機“攔路虎”
9月15日,于7月19日對外發布的GB/T18287-2013《移動電話用鋰離子蓄電池及蓄電池組總規范》正式實施。至此,沿用了13年之久的GB/T18287-2000《蜂窩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總規范》宣告結束。新標準不但實現了與國際標準接軌,順應了技術趨勢,更為當下普遍處于尷尬境地的手機廠商解了圍。
原來,上述標準所涉及的智能手機領域近年來迅猛發展,技術更迭日新月異,而舊標準卻已超過10年沒有更新,脫離了產業現實。標準的滯后讓手機廠商們陷入尷尬:一邊是追趕技術發展腳步、滿足市場需求的提升;另一邊是不知哪個地方就會冒出來的抽檢處罰,一張罰單告訴你根據某檢測機構檢測結果,貴公司哪些產品電池“不符合標準”。面對罰單,企業有口難辯,只能找各路關系申辯,求減單免單,一趟下來費錢費時費力。多家國內手機廠商通過《中國電子報》呼吁:這種“雞蛋里挑骨頭”的做法實在不利于民族企業發展。
事件回放
一份不了了之的罰單
3月14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發布一則題為《浙江工商流通領域手機質量監測結果顯示:批次不合格率達75%》的消息,涉及國內外知名品牌共計17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文中提到,根據“信息產業部廣州移動通信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的檢測,“共隨機抽取手機商品36批次,經檢驗,合格9批次,不合格27批次,批次合格率僅為25%”,“不合格主因為電池熱沖擊、音頻性能、0.2C5A放電性能三項指標”,并提出了“停止銷售”、“召回”、“可要求退貨”等判罰決定。記者日前向不合格產品所涉及的幾家手機廠商了解情況,得到的答案是浙江工商局方面并沒有將此次處罰“進行到底”。
上述抽查中,電池熱沖擊項目的檢驗依據是GB/T18287-2000。接受《中國電子報》記者采訪的幾家國內手機廠商均表示,近年來企業由于該項目不達標而在各區域市場受到的處罰舉不勝舉。手機廠商A的質量與售后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實際情況是企業目前基本都無法達到GB/T18287-2000的標準,這也是浙江工商局方面了解實際背景后,不對此次判罰加以追究的原因。”另一家手機廠商B的質量部經理也向記者表示:“手機的發展速度太快了。早期手機電池容量小,約600毫安,而現在手機電池*小也有1400毫安,一些手機電池甚至達到2000毫安以上。GB/T18287-2000已不能適應技術發展需要,電池不達標也已是業內皆知的事實。”據記者了解,GB/T18287-2000對電池熱沖擊標準定為150℃/50min,歐盟標準UL1642和日本鋰電池標準PSE(JIS CB714)對熱沖擊檢驗項目的規定都是130℃/10min。中國標準要求遠高于國際慣例,也是目前大容量電池“無法完成的任務”。
事件追蹤
一個不可能完成的指標
記者調查發現,在湖北、云南、重慶等省市,甚至是一些地方的縣級市,手機廠商都曾因電池熱沖擊問題遭到地方執法部門的抽查和罰判,沒收產品并處以罰款是經常之事。國內手機廠商C的售后部門負責人向記者介紹,在此類查處中,國內品牌手機廠商受到的影響*大,因為一些山寨企業不做品牌,即便被查處也很難找到廠家,而那些國際品牌廠商不在乎罰款,有些國際品牌的產品也根本不會受到抽查。據記者了解,就在新標準已經發布卻尚未實施的不到兩個月里,一些國內手機廠商又陸續接到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依據仍為GB/T18287-2000,而且此次的罰款力度似乎高于以往任何一次。“這讓人懷疑有關部門是不是想趕在新標準實施前做‘*后的瘋狂’,如果是這樣,那他們的執法簡直是以罰款而不是以保證產品質量為目的的。”手機企業的一位法務人事向記者表示。
盡管廠商有抱怨,但手機和電池質量對消費者人身**意義非凡,一些手機爆炸的消息無不讓消費者對此存在疑慮。地方抽查和處罰于情于法都不容質疑。對手機電池的嚴格把關無疑也是對消費者的保護。但對于這一點,泰爾實驗室主任何桂立向記者表示:“據我所知,目前媒體曝光的電池爆炸等問題都跟熱沖擊無關,而跟電池工藝有關,是一些企業粗制濫造、偷工減料造成的。目前我們遇到的電池問題都不是熱沖擊不達標引起的。”
面對十幾年沒有更新的GB/T 18287-2000和一些地方超出“維持市場秩序”目的的處罰,國內手機廠商有苦難言。近兩年,智能手機加速普及,手機屏幕趨大、性能增強,對電池容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毫無疑問,順應技術潮流、滿足消費者需**手機廠商追求的目標。但由于相關標準限制,廠商不得不面對高昂的罰款,這讓原本就因競爭激烈而不斷攤薄利潤的生意更加難做。據記者了解,在個別地區,有時手機企業所得的利潤還不夠交罰款,有的企業甚至選擇放棄這個市場。
事件探究
標準修訂遠遠滯后技術發展
與GB/T18287-2000相比,新標準GB/T18287-2013在低溫放電(低溫性能)、過充電保護、熱濫用(熱沖擊)等檢驗項目上進行了修改。熱沖擊標準定為 130℃/30min,溫度環境減少20℃,時間減少20分鐘。A廠商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銷往海外的手機跟國內的沒有區別,但在國外就沒碰到問題。國內當時制定標準時就覺得標準越嚴越好,所以定到了150℃。”早期手機電池容量較小,一般為600mAh~800mAh,隔膜較厚,大部分手機電池均能通過測試。但隨著手機對鋰電池容量要求不斷增大,現在大部分智能手機電池容量為1400mAh~1600mAh,有的已超過3000mAh。為增加電池容量,電池企業不得不采用更薄的隔膜,這樣大部分的電池無法通過舊標準的熱沖擊測試。
讓人不解的是,一項業內公認無法達到的標準為何十幾年沒有變化?上述C廠商負責人告訴記者,企業早就跟相關部門反映過情況,但一直沒有進展。參與制定GB/T18287-2013的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秘書長劉彥龍告訴《中國電子報》記者,這項標準2003年國標委就下達了修訂計劃,國內堿性蓄電池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早在2005年就完成了標準報批稿并申請報批,但由于政府機構改革,主管部門內部就標準歸口問題無法達成一致,遲遲沒有上報國標委。到2009年,我們又重新報批。2011年12月9日,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與國內堿性蓄電池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天津召開了《移動電話用鋰離子電池及蓄電池組通用規范》(報批稿)研討會,來自國內主要鋰電池企業與手機企業的34名代表對2005年報批稿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幾經周折才出臺。
這遲到了8年的新國標讓大多數國內手機廠商有苦難言,不知道哪里就有可能“失火”傳來罰單。一些檢測機構知道舊標準有漏洞,新標準沒出臺,就想辦法、鉆空子,從中漁利。劉彥龍說:“行業組織并不是沒作為,企業反映的情況協會也一直在向上反映和建議,并給手機廠商、電池廠商出具證明,說明舊標準部分指標已經不適用、新標準已經修改的情況,希望給企業以幫助。”
劉彥龍還告訴記者,GB/T18287-2000當時制定出來時,電池容量小,大部分企業均能通過,但手機產業發展迅速,對電池容量要求不斷提高,現在的高容量電池無法通過熱沖擊等測試,國際上也已經做了修改。一般而言,在日新月異的電子行業,一項標準5年左右就要進行修訂。
事件反思
凈化產業環境 惟愿不蹈覆轍
如果電池熱沖擊標準曾經有一個“漏洞”,那么隨著GB/T18287-2013的正式實施,窟窿就會堵上,相信大多數手機的抽檢指標都應該符合新標準。但是,這一特殊事件應該引發業界的思考。
首先,任何標準都不可能**,尤其是技術和市場情況在不斷變化。當標準與實際情況不符時,標準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為了讓標準更好地指導市場,應該及時進行更新,甚至應該建立定時審訂標準的機制,及時根據市場和技術發展情況預判標準的變更需求,這樣才有可能防范于未然。
其次,當地方的檢測結果讓企業有爭議時,企業應主動求助***的檢測機構,或出臺相關規定讓企業可以申辯。現在的情況是,地方工商質檢部門出具罰單后,企業往往出于“不敢與地方力量作對”的想法采用非程序化的手段解決問題,這只能讓企業處于更被動的境地,不利于產業和市場環境健康發展。據記者了解,除了熱沖擊,手機射頻、音頻等檢驗項目也是困擾廠商的難題。一些手機廠商表示,音頻、射頻等項目的檢測往往受到測試設備、測試環境等制約,同一款產品在不同地區監測都會得到不同結果,且個別檢測機構設備過于簡陋,其判罰也讓廠商難以接受。如果有制度上的保障讓企業能夠申訴,行業內就會少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冤案。
再次,不排除個別檢測機構不是出于質量把關的使命而是出于“雞蛋里挑骨頭”甚至“趁火打劫”的目的進行產品檢查。那些目的不純,尤其是在實際操作中提出非常規要求的行為,應該遭到所有人的抵制。除了在政策上進一步完善,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外,企業也應該從自身做起,為凈化行業環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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